儀表適用于測量同一壓力源或不同壓力源的氣體、液體或蒸汽等介質的壓力差,并可用于對感壓元件無腐蝕作用的腐蝕性介質。儀表可與節流裝置配套測量流量,也可用于密閉容器的液位檢測。
●通用技術性能:
1、環境溫度:(-40~40)℃
2、介質溫度:(-20~70)℃
3、相對濕度:≤85%Rh
4、介質粘度:≤1*10-3m2/s
5、感壓系統材料:
感壓元件:錫青銅QSn4-0.3或不銹鋼00Cr17Ni14Mo2(316L)
接頭:鋼45#鍍鉻、銅合金鍍鉻或不銹鋼0Cr18Ni9(304)
●安裝及使用
1.選用儀表用以測量穩定壓力時,可使用至其最高允許壓力值和標度上限值的1/3~2/3范圍內,在測量交變壓力時,則用于不大于最高允許壓力和標度上限值的3/4范圍內。
2.儀表應在規定的通用技術性能的條件下,振動或被測壓力的急劇脈動對可靠安裝和正確讀數等無影響的環境下使用。儀表安裝在戶外環境時,應給予足夠的防護。介質溫度過高(超過70℃)時,須配用散熱管,待介質溫度冷卻至正常工作溫度后方可引入儀表。壓力脈動過大及環境振動過大應選配相應阻尼裝置(介質應較潔凈)及充油耐振型產品以消除不利影響,使讀數穩定并可延長使用壽命。
3.儀表應通過儀表盤固定安裝或采用安裝管配合安裝支架可靠安裝,安裝管為水平或垂直鋼管。
4.儀表在安裝前須先閱讀說明書并校對型號、規格并檢查指針是否位于零位。
5.儀表應垂直安裝,并力求與取壓點之間保持同一水平位置,否則,須相應計入由液位差引起的附加壓力差。
6.引入壓力時應通過三通閥組,避免單側過壓而致儀表損壞。
7.儀表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須定期檢定,一般以每六個月檢定一次為宜。
8.儀表如遇突然發生故障(如感壓元件滲漏、破裂而導致泄壓,指針脫落、松動及阻尼油泄漏等現象)及檢驗不合格時,必須停止使用并予檢修,須經具有相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9.可根據用戶需求加裝控制接點,控制方式為機械式微動開關(單點控制)、磁感應式或光電開關式。詳見差壓控制表使用說明書。
●訂貨須知
訂貨時請注明:
1.產品名稱、規格、型號;
2.使用環境條件;
3.介質名稱、物理狀態;
4.過程連接方式及過程接口型式;
5.安裝方式及附件;
6.其它特殊要求。